在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会得到经济补偿。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员工即使自动辞职,也有权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新劳动法下自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呢?本文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新劳动法下自动辞职的情形
新劳动法规定了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自动辞职并可能获得补偿。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立即辞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因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自动辞职的补偿标准
在新劳动法下,员工自动辞职的补偿标准如下:
-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在上述五种情况下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离职员工权益保护
新劳动法加强了对离职员工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 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员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就业或者选择性就业;
-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新劳动法下,员工自动辞职并非一概没有补偿。在特定情况下,员工即使自动辞职,也有权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新劳动法加强了对离职员工权益的保护,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